现对宁波诺丁汉大学2023年学校商业保险项目询比采购文件有关内容补充如下(以前所作的任何表述与本补充文件不同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1、删除询比采购文件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第3.2(4)条。
2、询比采购文件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第3.2(3)条调整为如下内容:
子包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宁波分公司(供应商必须是在宁波设有分公司一级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参加采购的除外)),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相关保险业务资格。
子包2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分公司,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相关保险业务资格。
注:供应商如以分公司名义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具有总公司的专项业务批复,且不得再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本次采购。
3、其余内容不作调整。
采购人:宁波诺丁汉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