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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及采购公告

2016年宁波市老三区树木遮挡路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29 15:31: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宁波市老三区树木遮挡路灯改造项目已由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甬城管(2015)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市政管理处,招标人为宁波市市政管理处,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

      模:标段Ⅰ:海曙片区;标段Ⅱ:江东片区、江北片区。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

招标控制价:标段Ⅰ:1852771元;标段Ⅱ:2079317

计划工期: 全部亮灯试用行90日历天,竣工验收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2016年宁波市老三区树木遮挡路灯改造项目各标段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标准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验收标准。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如果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有施工信用等级的,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信用等级为准)

3.1.4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其它要求: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3 其他要求:2011年81日至本招标项目检察院查询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92016时(北京时间,下同。以招标代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

未提交《检察院查询申请函》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829日至2016919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22 9 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为:人民币万元(不分标段提交)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帐户[投标担保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公共资源交易)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33101983671050500863

提交截止时间:2016919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4.4条款

联系电话:0574- 87187191

特别提示: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在用途栏中注明招标项目交易登记号(见招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或招标公告)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2016829日至2016919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市政管理处    

联系人:曹磊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人:周旸、朱荣杰                       

电话:0574- 87684874、87684741(15258298350)

传真: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