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6GC050114)
1.招标条件
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一期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备〔2016〕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侧地块)地基处理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奉化市江口街道下王渡村,总建筑面积约为3084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73620平方米,地下(半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4860平方米,此次招标为东侧地块,面积约为113663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7.5亿,本项目造价约4660万。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一期项目(东侧地块)地基处理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堆载须在120日历天内完成)]。
施工监理服务期:与计划工期保持一致。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011年7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检察院查询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6年10月2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以招标代理人收件时间为准)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检查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
未提交《检查院查询申请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3 其他要求:
(1)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投标人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的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投标人信用评价信息中的监理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
(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21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与《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同时递交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资委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 384470117760
7.2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1条款
联系电话:0574-87861127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邮 编:315042
联系人:周旸、王皓
电话:0574-87684874、13906697628;87686671
传真:0574-87686776